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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报名][随机抽取]2024年仁寿县钟祥镇、汪洋镇、龙正镇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劳务单位采购随机抽取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19】 【作者:】 【副标题:】 【来源:】 【浏览:次】

2024年仁寿县钟祥镇、汪洋镇、龙正镇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劳务单位采购随机抽取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仁寿县钟祥镇、汪洋镇、龙正镇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劳务单位采购。
(二)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采购内容:整治山坪塘、新建蓄水池、324方装配蓄水池、新建提灌站、高效节水灌溉、田间道路工程、耕地质量监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其他工程(除指定甲供材料等)最终以实际完成为准。
(四)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地方配套。
(五)项目控制价:以财评中心审定价(不含招标人指定的甲供材料)下浮18%(预估费用520.76万元,含辅材,最终以实际为准)。
(六)服务要求:
1.服务工期: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3.材料要求:材料及设备选用满足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4.施工要求:满足当地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标基准日前发布的安全文明及施工相关要求的规定、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设施,且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
5.成交人在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交底,保证施工器具、施工设备、施工材料及施工环境处于安全状态下,在工程实施期间成交人保证按照相关行业规范及安全条例进行操作,并做好防护,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给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6.安全文明责任:工程在运输、安装、调试等整个工程活动期间,在工程实施地点范围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应做到文明施工,遵守规范,服从管理,杜绝野蛮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成交人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 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要堆放在采购人指定的场地内,否则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7.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旁站制度,项目使用的相关主材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使用制度。凡未按相关要求执行而造成影响的,严格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8.新增(变更)工程:以采购人审定为准。
9.本工程的变更指令(简称变更令)是因成交人过错、成交人违反合同或成交人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成交人承担。
10.(1)甲供材料钢筋由采购人运至堆场后,制安完毕后的场内二次转运,由成交人自行考虑并承担二次转运费。(2)甲供材料商砼除财评评定的转运费,额外产生的其他的转运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承担相关费用。(3)甲供材料到项目现场后由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共同签收并确定数量,成交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甲供材料数量以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共同签收量为准。成交人在使用甲供材料时应该避免过度损耗,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前述损失承担表现为:若本工程最终审计结果审减甲供材料数量,则审减部分材料款项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剩余未付款项中扣除。)
(七)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42万元,领取成交通知书后10个日历天内以现金担保或银行开具见索即付的保函,保函须由中标人委托银行提交给采购人。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无其他违约责任无息退还。
2.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0个日历天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七)民工工资保证金
本项目民工工资保证金为8万元,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缴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其他按照《眉山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眉人社发[2021]32号)规定执行。
(八)结算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按月进行进度款支付,即签订合同次月起每月20日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进度款支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根据暂计合格工程量结果和合同约定对申请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后向成交人支付上月经审核项目暂计合格工程量的60%(包含民工工资),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30日历天内支付至竣工结算审计价的97%,剩余3%为项目质保金,在2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成交人。本工程结算量最终以政府审核机构审定结果为准,财评结果未出具前以施工图预算金额作为参考计算(财评报告出具前已支付部分,待财评报告出具后根据财评报告内容据实进行修正,并在后期付款中予以扣回或补足)。〔注:每次付款须由中标人出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招标人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开税率据实结算。
2.因成交人原因导致未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竣工的,每逾期1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逾期超过3个日历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成交人支付双倍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成交人未按相关技术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及施工工期无法达到相关标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成交人支付双倍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承担对采购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且采购人有权将成交人纳入采购人黑名单,一经纳入采购人黑名单的,成交人及其关联方一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和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
3.人员要求:需配备2名以上管理人员和1名专职安全员,其中专职安全员需具备安全资格证,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2024年5月-2024年10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有效的社保证明。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随机抽取。
四、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2日下午14:00。
五、投标保证金
(一)本次采购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本平台已入库注册的开户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开标前请确保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为缴纳成功,否则造成不能参与抽取的后果自负。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非成交人,本次采购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平台自动退还。
2.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备案之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平台自动退还。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有权将投标人纳入黑名单:
1.成交人未及时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或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恶意投标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2.成交人在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六、抽取时间及规则
1.抽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下午14:00。
2.抽取规则:网上随机抽取。
七、资格审查
(一)参与抽取的投标人请在抽取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要求的相关资料。
(二)2024年11月23日下午17:00前,成交人需提交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近6个月(2024年5月-2024年10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投入项目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近6个月(2024年5月-2024年10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社保证明。
4.诚信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地址:仁寿县迎宾大道479号发展大厦A栋8楼。
(四)提交审查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单位鲜章。
(五)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供审查资料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仁寿鑫龙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仁寿县迎宾大道479号发展大厦A栋8楼
邮编:620500
联系人:唐老师
业主联系电话:028-36788398
平台咨询电话:028-36229115



四川仁寿鑫龙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2024年高标准农田劳务单位采购随机抽取公告.pdf 附件: 2024年高标准农田劳务单位合同.pdf 附件: 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高标劳务).pdf 附件: 交易公告.pdf